中国检察官公众号:在办理虚拟货币洗钱犯罪类案件时,应以钱包地址为突破口
Foresight News 消息,中国检察官微信公众号刊文《涉外案研 | 虚拟货币洗钱犯罪跨境电子证据取证要点》,其中指出虚拟货币洗钱犯罪跨境电子证据取证要点,有有必要以案件办理实践为基础,围绕虚拟货币洗钱犯罪模式展开分析电子证据的跨境属性,明确身份关联性与交易关联性两大核心证明要素,明确取证要点,并通过构建 「境内取证为基础、跨境取证为补强」 的证据收集模式,提升证据体系的完整性与稳定性。同时,应当规范单边取证与双边司法协助的适用边界,推动跨境取证请求的精准化与证据标准前置化,不断提升虚拟货币洗钱犯罪案件的办理质效。
文章称,在办理虚拟货币洗钱犯罪类案件时,应以虚拟货币钱包地址为突破口,通过运用区块链技术,全面分析链上数据特征及诈骗盘口资金流转特点,识别各类借助虚拟货币实施的洗钱行为,实现精准打击。对第三方数据需要调取确立 「要素化」 调取口径。对交易所、钱包服务商、支付通道等第三方主体的进行数据调取而应当围绕证明对象设定最低字段清单,涵盖身份要素(KYC 及变更记录)、控制要素(登录日志、设备 /IP、双重验证记录)、资金要素(充提币记录及对应链上地址、交易哈希、时间窗)、以及处置要素(风控、冻结 / 解冻记录)。同时,应要求提供字段释义与数据生成 / 导出方式说明,以避免因平台字段口径不明导致数据无法用于证明 「地址 — 账户 — 自然人」 的绑定关系。